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为准)
(二)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26.145km,设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车辆基地2座,于2020年10月28日建成,2020年12月18日正式开通试运营。项目拥有8A编组共20辆列车。
(三)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现行有关财务制度、《特许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竣工财务决算服务工作,编制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编制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收集
对已归集的项目立项的申报、批复等合规文件、合同、概算执行、招标申请文件、中标通知书、纪要、造价咨询审核报告等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所需资料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归类,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所需相关资料等。
2.竣工财务决算财务清理
①清理账面合同、非合同投资完成情况、债权债务往来情况、尾工账务处理、待摊投资等;
②梳理和核查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投资概算使用情况等;
③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概算回归情况等比对、梳理财务账面差异,查漏补缺,及时指导进行账务处理,确定账面投资价值。
3.资产清理
①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单个合同结算报告等资料,梳理形成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合同明细,并进行现场核实、盘点;
②比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合同明细与资产系统录入的合同数量、名称、合同号及结算金额等信息,找出差异,达成一致;
③比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合同明细中单个合同结算清单与资产系统录入的该合同各项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信息,找出差异,达成一致;
④根据资产系统预组资清单进行合同内规费、税费等费用及待摊费用分摊,提出尾工费用分摊或组资建议,待确认无误后形成交付资产明细表。
4.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按要求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摊投资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转出投资明细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5.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意见调整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6.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对编制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协助与政府各部门开展沟通协调工作。
7.对决算工作给予指导意见和完善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程序、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等。
8.配合竣工财务决算档案归档工作及政府方要求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其他相关工作。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政府审计工作后为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1)在招标人提供满足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所需的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稿)。(2)取得成都市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意见后,投标人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整改并重新出具符合评审意见和《特许经营合同》要求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终稿)。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