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产发科创谷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产发科创谷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四涌东南侧、界河涌东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枢纽版块西部片区,包括东西两个地块,其中西地块位于界河涌东北侧,四涌东南侧;东地块位于界河涌东北侧,南临国际人才社区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1/B),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5693㎡,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94926㎡,容积率为3.50,总投资约20亿元,拟建设打造为科技产业及研发制造的高品质集聚社区,包含研发类产业用房、产业配套行政办公、产业服务用房、研发办公、总部办公、展示中心、商业商务用房、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以上建筑面积均为暂估,可允许适当调整,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规划批复为准,建设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同意放弃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且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取消该全部工程、或因甲方与第三方已签订的合作项目被终止、或因前期土地未落实导致该项目取消,则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同意放弃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 ||
招标内容 | 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联合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97.9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委托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6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已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委托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产发枢纽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南29号粤港澳创意中心二期1011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3468010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工、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3314/1363141886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4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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